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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6-09-09 11:15:14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二○一六年九月

 

 

第一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全供事业单位,正处级规格。中心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审计科、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受理科和10个县区管理部:驿城区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西平县管理部、上蔡县管理部、遂平县管理部、正阳县管理部、汝南县管理部、平舆县管理部、确山县管理部、 泌阳县管理部,人员编制61名,长期聘用人员30名。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为机关本级决算基本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业务经办网点的内部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八)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收入总计709.39万元,支出总计771.32万元,与2014年相比,2014年度收入总计1072.48万元;支出总计664.82万元;收入减少363.09万元、支出增加106.5万元。

主要原因:由于单位新的办公楼没有交付使用,有部分支出项目无法在本年度内完成,无法形成实际收支业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70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39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 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7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32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 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收入总计709.39万元,支出总计771.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5.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4万元,占48.31 %;住房保障(类)支出23.36  万元,占51.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1.37  万元,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变动。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0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0  批次、 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1.47万元,支出决算为726.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6.2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42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数16.07万元,

其中:未招待费由1.6万元,减少至0元,原因为中心严格控制招待费,实行定点接待,按年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由22.93万元减少为16.07万元,减少原因为中心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管理,降低能耗等措施。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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