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 、《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金督函〔2018〕7号)等文件精神,在汇总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家机构指标数据的基础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3月31日在《驻马店日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对社会进行公开披露。
该年度报告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指标进行了全面披露,内容涵盖了2017年度驻马店市和省直管新蔡县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信息,有以下特点。
一、业务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稳步提升
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稳步增长,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1.43%、2.79%和27.95%。全市新开户单位292家,实缴单位3940家,净增单位244家;新开户职工2.71万人,实缴职工25.8万人,净增职工1.85万人;缴存额26.6亿元,同比增长27.95%。2017年末,缴存总额126.69亿元,同比增长26.29%;缴存余额74.61亿元,同比增长27.4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46%,国有企业占8.45%,城镇集体企业占2.2%,外商投资企业占1.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8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2%,其他占1.85%。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国有企业占16%,城镇集体企业占4%,外商投资企业占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其他占4%;中、低收入占93.73%,高收入占6.27%。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国有企业占16%,城镇集体企业占4%,外商投资企业占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其他占6%;中、低收入占98.22%,高收入占1.78%。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断增长
2017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0.22亿元,同比增长18.15%;占当年缴存额的38.42%,比上年减少3.13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52.11亿元,同比增长24.4%。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7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2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05 %,高收入占3.95%。
(三)贷款发放较上年有所降低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与上年没有变化。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4万笔12.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0.1%、49.8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33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8万笔90.04亿元,贷款余额56.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4%、16.67%、7.4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93%,比上年减少14.08个百分点。
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0.5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15%,比上年减少 3.4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147.23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2.08%,90-144(含)平方米占81.41%,144平方米以上占 6.51%。购买新房占97.87%,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2.13%。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0.5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8.6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77%。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9.88%,30岁-40岁(含)占42.56%,40岁-50岁(含)占29.54%,50岁以上占8.02%;首次申请贷款占88.8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13%;中、低收入占98.24%,高收入占1.76%。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33笔6343.5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376.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373.64万元。
二、资金管理严格规范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57亿元。其中,活期3.8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46亿元,1年以上定期16.12亿元,其他0.15亿元。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93%,比上年减少14.08个百分点。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47%,比上年减少62.79个百分点。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95万元,逾期率万分之0.32。
2017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66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824.4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3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7%。
截至2017年底,没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100%。
三、增值收益再创新高
2017年业务收入23415.65万元,同比增长21.69%。存款利息5753.2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7661.2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14万元。业务支出10767.46万元,同比增长20.0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769.2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43.79万元,其他554.4万元。增值收益12648.19万元,同比增长23.14%。
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66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76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17.19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77.3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27.36万元。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824.4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562.91万元。
四、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2017年,驻马店市在全省首家通过了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开展了自主放款业务,贷款到账较以前缩短10个工作日左右;开展了月冲还贷业务,将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支取还贷由一年一次,调整为可以按照月冲的方式进行还贷。新蔡县上线了“双贯标”新系统,开展了12329语音热线、12329短信、微信平台、微博平台以及综合服务平台等各项便民措施的建设工作。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