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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

2003-03-10 16:31:22  浏览次数:

关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

1.《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证》是省直单位专管员到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专用工作凭证,从2004年元月1日起,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等相关业务时一律凭证办理;

2.已办好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证的单位专管员可持原证办理;对已更换单位专管员的,请安排新的人员接替,做好交接工作并到我中心办理专管员证更换手续;住房公积金已开户但未办理专管员证的单位请速来办理专管员证;

3.各单位专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更换。从2004年起,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我“中心”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专管员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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