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同一缴存单位不同缴存比例 有关情况的通知
2018-10-10 09:53:43 浏览次数:
驻金管〔2018〕69号
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公告”要求,经中心领导研究通过,现就调整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同一缴存单位不同缴存比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一缴存单位账户内,严格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不能同时存在多种缴存比例。
二、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对系统内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进行统计,并及时联系缴存单位进行整改。
三、本通知即日起执行。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