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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2019-09-11 11:08:47  浏览次数:

答:1、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承办贷款银行提交办理组合贷款相关的资料,以便审核。

2、 资料初审

公积金中心和承办贷款银行受理了申请业务之后,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并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办理组合贷款的资格。

3、 贷款复审

承办贷款银行对申请人的个人征信、组合贷款初步可贷额度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受理、核实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与申请人签订驻马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书。向承办贷款银行提供一份驻马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驻马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书、组合贷款联系单,承办贷款银行接到以上材料后,确定申请人商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具体内容,并将结果通知给申请人。

4、签订商业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承办贷款银行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承办贷款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押手续

借款申请人需要持购房合同、公积金中心、承办贷款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等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贷款抵押手续。

6、贷款发放

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公积金中心、承办贷款银行在约定的时间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指购房屋的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并通知申请人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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