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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贷款业务 | |
提问日期: | 2024-03-27 | |
标题: | 异地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以商转公吗? | |
内容: | 异地住房公积金现在可以商转公吗?最高额度可以贷到多少?怎么办理 | |
回复内容: | 可以,单职工最高60万、双职工最高70万。在本市市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未结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条件;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商业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已连续正常归还贷款12期(含)以上; (三)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房产有共有产权人的,共有产权人只可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配偶); (四)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仅为原商业贷款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立居住权和其他抵押事项、无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房产。 第六条 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 (一)商转公贷款额度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计算,且不得超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及以上整数),同时商业贷款已还本金与商转公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出房屋总价的70%; (二)贷款期限按驻马店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且商业贷款已还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均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 (二)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夫妻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或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 (三)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一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 (四)原商业贷款所购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一个月内的房产信息查询证明; (五)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六)《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三方协议》、原商业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近一年的连续正常还款记录; (七)借款人在原商业贷款银行的一类银行卡;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商转公贷款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咨询。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对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并签订《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三方协议》。 (三)受理审核。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签订《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不准予贷款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四)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设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收存《不动产登记证明》。 (五)公积金贷款发放 1.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约定商业贷款结清日期。 2.公积金中心在约定日期办理商转公贷款发放手续,将借款人的贷款款项转至《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三方协议》约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借款人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3.原商业贷款银行采用封闭式操作将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自筹差额资金抵冲并结清商业贷款,完成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开始履行公积金贷款还贷义务。借款人如不按约定的时间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差额部分结清手续,经公积金中心批准,撤销该笔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六)注销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当公积金贷款到账并同时结清商业贷款后,原商业贷款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注销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并将已注销抵押登记资料送达公积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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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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