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知识问答 > 缴存业务

公积金阶段性政策1: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是否能进行缓缴?

2022-05-30 10:25:10  浏览次数:

答: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可缓缴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企业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期结束后,企业及时足额补缴的,可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网站地图  

公安备案号:41170002411729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豫ICP备16024781号-3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7

国际域名:http://gjj.zhumadian.gov.cn/ 中文域名: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热忱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咨询热线:039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