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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2023-05-18 09:50:53  浏览次数:

一、事项编码

770851362QR03264011

二、适用范围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 设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九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受理机构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六、决定机构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3

不能提供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由职工单位办理,提供单位转款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到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受理: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办材料。

十、办理流程

1.申请

      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

2.受理

  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

      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

      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审核通过后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其他职权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 申请人的其他职权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其他职权决定的,有权在收到其他职权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或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驻马店市民中心一楼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96-2709535

(三)网上咨询

http://www.hn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监察科

驻马店市长热线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监察科电话:0396-2600057

驻马店市长热线:0396-12345;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www.hn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

1.市直中心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市民中心一楼57-62室(窗口)。

联系电话:2709007

2.驿城区管理部办公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50号窗口。

联系电话:2828101

3.开发区管理部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231号农商行一楼。

联系电话:2182673 

4.平舆县管理部办公地址:平舆县阳城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二楼西区F102号窗口。

联系电话:5007007

5.正阳县管理部办公地址:正阳县崇德街与文星路交叉路口东侧市民中心二楼76号窗口。

联系电话:8689666

6.上蔡县管理部办公地址:上蔡县蔡都大道中段南御华国际广场二号楼中原银行一楼公积金服务区1、2、3号窗口。

联系电话:6968162  

7.确山县管理部办公地址:确山县中原大道建业泰和府对面市民中心一楼50号窗口。

联系电话:7065196   

8.遂平县管理部办公地址:遂平县勤政路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4926718

9.汝南县管理部办公地址:汝南县行政新区4号楼一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3292828  

10.泌阳县管理部办公地址:泌阳县铜山湖大道和盘古大道交叉口政务中心综合办公楼三楼C区。

联系电话:7917866    

11.西平县管理部办公地址:西平县护城河路南段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2号窗口。

联系电话:6266196                                                                  

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驻马店市民中心一楼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0396-2709535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驻马店市民中心一楼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0396-2709535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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