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贷款风险防控的通知
驻金管〔2022〕7号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贷款风险防控的通知
中心各科、各管理部:
近期,新冠疫情多点发生,社会经济生活受到影响,公积金贷款职工和开发企业的压力骤增,贷款逾期逐渐增加,骗取骗贷现象有所抬头,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上升。为进一步做好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有效遏制贷款逾期和作假骗贷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楼盘管理。要严格按照《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深入实地全方位对楼盘合规性进行调查,认真核实合作材料,实事求是的出具报告,提交中心集体研究,从根源上防范贷款风险。教育指导监督合作楼盘真实交易,如发现合作楼盘主导或参与首付分期、假卖房真贷款、一房多卖、提供虚假贷款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损害住房公积金利益的行为,按照《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名单管理办法》给予严惩:一是纳入诚信黑名单;二是取消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三是禁止申请新的合作项目;四是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或骗贷金额较大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规范借款人审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若发现借款人存在假买房真贷款、提供虚假贷款材料或是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损害住房公积金利益的行为,按照《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名单管理办法》给予严惩:一是纳入诚信黑名单;二是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三是自由职业者取消缴存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缴存;四是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或骗贷金额较大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格规范贷款操作行为。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范管理办法》及《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区)管理部个人贷款操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人员操作行为,统一业务操作规程和密码管理。发现操作不规范,特别是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责任追究办法》,逐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规范贷后管理。要按照《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逾期贷款三级预警机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专人专岗,按月上报。各地发放的贷款,原则上谁审批谁负责贷后管理,贷款受理、复核、审批人员应承担逾期清收连带责任。要密切关注贷款人员动态,发现贷款人员无力偿还贷款和无法偿还贷款的,要按照逾期原因对贷款人员分类汇总,因户施策,合理选择催收方式,及时消除逾期贷款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合作银行的协调,认真做好承办银行考核工作,通过控制委托贷款手续费来督促承办银行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催收职责,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回收。
中心各科、各管理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防范化解贷款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贷款风险防范,紧盯贷款风险点,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堵住风险点,筑牢安全屏障,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