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热点答疑 > 缴存

个人能否缴交住房公积金呢?

2026-07-21 16:00:58  浏览次数:

可以。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目前中心出台了《驻马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一类银行卡和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报。缴存基数的上限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驻马店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每年度允许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7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与之前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政策对比,现行政策不再核对申请人的社保缴存信息,不再对申请人本市县行政区域以外的户籍进行限制,也不再对灵活就业人员设定固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市区缴存基数2600,各县缴存基数2400),而是由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缴存开户时,按照申请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自行申报。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29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24781号-3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7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国际域名:http://gjj.zhumadian.gov.cn/      中文域名: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热忱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咨询热线:039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