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热点答疑 > 提取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6-09-03 09:52:32  浏览次数:

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款缴款凭证(购房发票或收据)。所购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完税凭证不显示房屋价值的需提供购房发票);2.购买二手(再交易)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完税凭证不显示房屋价值的需提供增值税发票);3.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4.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5. 购买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购买自住住房的,应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以内申请,一年提取一次。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411729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24781号-3     网站标识码:4117000037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国际域名:http://gjj.zhumadian.gov.cn/      中文域名: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热忱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咨询热线:039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