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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05-28 15:42:56  浏览次数:

为充分释放住房消费潜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驻马店市2026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部署要求,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zfgjj2003@126.com,联系电话:0396-2709033。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释放住房消费潜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驻马店市2026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部署要求,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优化调整以下使用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双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6万元、77万元提高至80万元、10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人上浮16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双缴存人上浮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同时满足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不得叠加。

上述两种情况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差额。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算公式

月还本息由“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调整为“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60%”,最高可贷额度为缴存基数和贷款年限测算出的不超过缴存基数60%的最大月供对应的贷款额度。

三、优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以购房地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缴存人家庭(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拥有一套住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

四、放宽“商转公”贷款政策

“商转公”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即原商业银行贷款所还本金与“商转公”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申请条件中的“连续正常归还贷款12期(含)以上”修改为“连续正常归还贷款3期(含)以上”。

五、新增家庭互助还款业务

借款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其父母、子女可申请增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月冲还贷业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逐月冲还贷款月供。

六、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大力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自住住房。本辖区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缴存人,可持缴存地家庭无房证明申请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6000元。每个自然年内在不超过年度最高额度的前提下,单次提取金额须为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当前账户最高可提取金额,每年提取次数不超过12次。

提供个人虚假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等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按照《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名单管理办法》纳入黑名单管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职工,责令其退回提取资金,取消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

七、优化既有住宅加装、更新电梯提取政策

(一)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材料。缴存人不再提供所在区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主管部门对居住楼栋加装电梯的审批文件。缴存人夫妻及子女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扣除政府补贴后每户(个人)分摊的金额。

(二)新增既有住宅更新电梯提取业务。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的住房,参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的,本人及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和提取材料同加装电梯提取。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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